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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劳务派遣公司解读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 2019-03-20-

西安劳务派遣

  西安劳务派遣公司解读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西安的很多小伙伴们,上班只知道干活做事情,对于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一无所知,一旦自己遭遇职场潜规则,特别是关乎钱的事,大家真的要留个心眼,千万别吃哑巴亏!

  那么问题来了:在哪些情况下,职场打拼的我们是能合法拿到经济补偿金呢?

  重点:一共有18种情况

  如果遇到了,一定要记得拿补偿金哦!

  一、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详细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

  西安纳格小编提醒: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哦。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因经济型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且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补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9、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以上情况,是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都掌握了吗?

  那么,在西安,经济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能拿多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基数

  经济补偿的基数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那么就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平均数

  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经济补偿基数还应该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1.经济补偿基数包括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也就是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2.经济补偿的基数可剔除加班工资;

  3.经济补偿的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

  4.经济补偿的基数不高于三倍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年限,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

  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

  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实践中也有一些案例裁判结果中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出现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

  1、劳资双方应发工资数额未约定,难以确定具体数额;

  2、裁判机关图省事,实发容易计算;

  3、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

  再次提醒各位伙伴们,大家遇到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谁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公司的原因肯定是要给予赔偿的,不能剥夺员工合法权益,更不能把工资和补偿混为一谈。没有休的年假也是可以算钱的,年终奖也可以计入过去12个月的工资基数。

  说了这么多,还是举个例子吧:

  比如说小张在西安某公司上班已经有3年,西安社保正常缴纳,离职前的以往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后来因为小李能力不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那么这时候,小李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基数

  基数:小李上班时,他在这个公司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000元,所以经济补偿基数为6000元。

  补偿年限:工作每满1年,工作单位支付1个月,小李上班3年,那么公司因为支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小李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为:6000×3=18000元

  怎么样,经济补偿金的概念及计算方法你是否已经get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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